资讯网。有趣实用的资讯信息!

最新更新文章排行

上元会计

当前位置: 首页 > 继续教育

河南会计证继续教育了-河南会计证继续教育了还能用吗

时间:2024-02-06人气:作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河南会计证继续教育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河南会计证继续教育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河南会计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展?
  2. 河南初级会计需要继续教育吗?
  3. 河南会计继续教育取消了吗
  4. 河南中级会计职称需要继续教育吗?

1、河南会计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展?

根据年各地继续教育开通时间的安排,小编认为继续教育会在3月份开始、然后在10月份,直至12月份这几个月份进行。

结合 2021 年各地继续教育开通时间来看,2021 年继续教育会集中在 10 月份, 直至 12 月份。会计继续教育并没有明确且统一的开通时间,通常各地区安排时间陆续开通。

会计继续教育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开始。会计继续教育是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在取得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后,通过不断学习、培训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适应会计领域不断变化和发展的需求。

根据以往惯例,会计继续教育自每年的1月份开始,集中在10月份,直至当年的12月份结束。虽然部分地区继续教育开始时间较晚,但学习截止时间大都延后至下一年,学员有充裕的时间进行学习。

2、河南初级会计需要继续教育吗?

只要是持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无论有初级、中级甚至是高级会计职称,都需要按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初级会计需要继续教育,根据规定,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目前河南地区取得会计职称证书后暂时无法继续教育。自从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取消后,河南地区继续教育系统也随之关闭,截止今日,继续教育系统仍未启用。根据官方答复,新的继续教育系统平台正在研究构建,所以当前时间只能选择等待。

初级会计是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会计的继续教育是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经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进行再培训、再教育,以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培训。

是的,大学生过了初级会计职称后仍然需要继续教育。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初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3、河南会计继续教育取消了吗

目前河南地区取得会计职称证书后暂时无法继续教育。自从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取消后,河南地区继续教育系统也随之关闭,截止今日,继续教育系统仍未启用。根据官方答复,新的继续教育系统平台正在研究构建,所以当前时间只能选择等待。

取消了。财政部、人力**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2013年8月27日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同时废止。

原来两年一次的会计证年审已取消,只需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即可。目前河南省实行网上继续教育,只要是河南省的会计证都需要上网参加继续教育,所有面授课已全部取消。

没有。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截止2023年1月3日,河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还是暂停状态,具体开始时间请关注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公告,2022年河南会计继续教育没有恢复了。

4、河南中级会计职称需要继续教育吗?

取得会计中级证书,在当年就不需要继续教育了,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不需要。根据查询河南省教育局**得知,河南报考中级会计对继续教育年限没有要求,是不需要看继续教育的。

要。依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持续教育规定》说明,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持续教育,并在规按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中级会计职称证必须要持续教育。

也就是说中级会计职称成绩有一门或者两门合格的同学,第一年可以申请不用会计继续教育。但是第二年及以后,都要继续进行再教育。

继续教育的对象有了重大的改变,其中第一条明确了持有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证的小伙伴都要参加继续教育。第二点和第三点明确说明,不管是否持有会计证,只要从事会计工作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可见新规更接地气、更全面。

关于河南会计证继续教育了和河南会计证继续教育了还能用吗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从中找到***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河南会计证继续教育了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河南会计证继续教育了还能用吗、河南会计证继续教育了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换成@即可,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hangyuanosta.com/meizhuang/3922.html

本类推荐

热门话题